川北医学院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学费:0 学制: 授课方式: 地点: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0号)《川北医学院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专业学位管理办法》(川北医发〔2025〕107号)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培养工作实际,现启动川北医学院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成都片区)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和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正在接受省级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省级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四)申请人所申请的专硕专业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31日。申请人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国家平台”)进行注册,需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报名咨询QQ联络群号码:1081997891,备注:姓名+单位。

(二)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

已在国家平台注册的申请人须在2026年4月上旬前往我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提交规定的核验材料:

1.川北医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要本人手写,粘贴蓝底照片按照学信网新华社照片采集标准拍摄,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审核同意,交验原件。)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核验原件,提交一份复印件;


3.正在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核验原件,提交一份复印件;

      4.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原件。

(三)公布名单

学校预计于3月下旬在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s://www.nsmc.edu.cn/dwyjsgzb/zsgz.htm,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和遴选的申请人入学名单。

三、课程学习与学术训练

课程学习拟定于2026年4月中旬至7月(线下周末授课+线上网课),线下课程学习地点在川北医学院附属成都新华医院(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180号),具体开课事宜另行通知。

四、全国统考

申请人需参加由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全国统考有关安排以上级部门及学校当年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五、我校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目录


六、其它事项说明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

(二)申请人自“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之日起6年内须完成课程学习及考核、国家统考科目考试等事项,达到我校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条件(附件4)。逾期申请无效,课程成绩作废;

(三)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同时向其它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四)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五)报名缴费、开班开课、全国统考等事宜,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网页(https://www.nsmc.edu.cn/dwyjsgzb/zsgz.htm)有关通知;

(六)学费30000元/生(分三阶段缴付,10000元/阶段·生),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

(七)培养周期中,学员需科学规划学习时间,有计划地接受指导老师的学术指导与训练。如因课题研究确需脱产,须服从导师统一安排;

(八)未尽事宜由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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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向报考川北医学院管理学同等学时力申硕的学员,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获取详细招生简章和一对一报名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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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招生简章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信息、学费标准、课程设置等以川北医学院官方发布为准。报名前请务必核实最新招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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