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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4日 14:42 访问数量:3337
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大连医科大学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工作办法》《大连医科大学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5年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基本条件
(一)申请学术学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申请人应为大连医科大学校本部、附属医院及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单位的在职职工,附属医院及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详见附件1。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推荐报名。
3.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在相关领域工作三年以上(即2022年3月底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4.申请专业应与目前从事专业一致。
5.所申请专业需是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且具有相应的指导教师(《大连医科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接收专业目录》见附件2)。
6.申请人至少有一篇原则上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后)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第几完成人不限)。
(二)申请专业学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申请人应为大连医科大学校本部、附属医院及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单位的在职职工,附属医院及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详见附件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由医院人事部门或规培基地出具相关证明推荐报名。
3.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4.所申请学位的专业(领域)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一致。
5.申请专业需是我校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且具有相应的指导教师的专业(《大连医科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接收专业目录》见附件3)。
6.申请人至少有一篇原则上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后)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第几完成人不限)。
二、接收同等学力硕士的意向导师及接收名额
申请者可参照大连医科大学【导师简介】各学院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导师简介汇总https://yjs.dmu.edu.cn/info/1452/7589.htm查询意向导师信息。根据意向导师的研究方向及接收限额,申请人需在提交申请材料前与意向导师取得[已隐藏],择优确定指导关系。确定后,意向导师需在《大连医科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中签字同意,该表还需导师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
每位导师一年接收的同等学力硕士最多不超过3人。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前
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已隐藏]子照片(查看注意事项)→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用于学位证信息上报,请勿上传自拍照)。
(1)学历认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栏目进行申请和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和打印,须由考生按照该网“学历学位认证与成绩验证”栏目,申请学历认证报告。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学位认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申请和打印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按照该网“学历学位认证与成绩验证”栏目提供的指南,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步骤进行申请。
(二)个人信息现场采集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11月11日—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3:30。
2.地点:研究生院(F楼)317教室。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到单入校,校外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内。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各1份;
③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④《大连医科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1份(须双面打印)(附件4);
⑤《大连医科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家推荐书》2份,(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并签字,附件5);
⑥《大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知情同意书》1份(附件6);
⑦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各1份;
③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④《大连医科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1份(须双面打印)(附件4);
⑤《大连医科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家推荐书》2份,(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并签字,附件5);
⑥《大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知情同意书》1份(附件6)。
⑦《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附件7)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⑧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将本人打印及复印具体材料按照所列顺序左侧装订成册并于现场资格审核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
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同等学力申硕的报名条件,提前准备并提交真实、完整的相关材料。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且符合报考条件。任何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都将导致本次报名无效,并取消申请资格。
1.学费共计50,000元/人,按学习阶段交付,第一阶段学费20,000元/人,进入第二阶段后另交学费30,000元/人,不区分学位类别。本次缴纳第一阶段学费,采用现场扫码方式进行缴费。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退学或无法获得学位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缴纳学费后正式成为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以下简称“学员”)。
四、培养阶段及培养方式
(一)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1.课程考核。课程按照《大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方案》执行。采用半脱产学习方式(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年左右。具体课程学习要求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第一、二阶段课程体系(学术+专业学位)》详见网址:博士+硕士+同等学力各层次研究生课程体系(2023版)-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dmu.edu.cn/info/1028/7847.htm。开课时间、上课方式及学生学号等信息待本次报名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2.全国统一考试。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学术学位人员参加的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专业学位人员参加的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内容以临床专业知识及其实际运用为重点。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有关要求及安排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我校也将发布相关工作通知,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申请人须通过我校报名资格审核。
3.第一阶段学习年限
第一阶段学习年限为五年。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五年内完成全国统一考试,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未达到上述要求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1.学术学位学员的科研学习阶段
科研学习阶段确定论文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开题、中期考核、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进入答辩程序,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前需完成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以上环节者,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答辩前学习要求见《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答辩前成绩审核说明》研究生院网站-教学培养-规定规章网页。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以进入第二阶段当时相关规定为准。
2.专业学位学员的临床能力考核及科研学习
申请人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科研学习阶段确定论文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所选导师专业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开题、中期考核、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进入答辩程序,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前需通过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以上环节者,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答辩前学习要求见《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答辩前成绩审核说明》研究生院网站-教学培养-规定规章网页。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以进入第二阶段当时相关规定为准。
3.第二阶段学习年限
第二阶段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
(一)课程及相关培养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
(二)大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接收通知仅由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学费由学员本人交至学校账户,并由学校财务部门出具正式发票。
(三)我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
(四)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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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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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接收专业目录.pdf】已下载563次
附件【附件3-大连医科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接收专业目录.pdf】已下载367次
附件【附件4-大连医科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doc】已下载175次
附件【附件5-大连医科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家推荐书.docx】已下载180次
附件【附件6-大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知情同意书.pdf】已下载155次
附件【附件7-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pdf】已下载82次
上一条:大连医科大学未授权任何组织招收同等学力人员以申请硕士学位的声明
下一条:大连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进入第二阶段名单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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