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35000 学制:2.5 授课方式:周末班 地点:辽宁

一、学校简介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1950年始建于大连,1953年迁至抚顺,1958年升格为抚顺石油学院,2000年2月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划转为辽宁省人民政府领导,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0年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四方签署共建学校协议。

  建校68年,学校已发展成为以石油石化为特色,工、理、经、管、文、法、教、艺等八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200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成绩。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基础培训基地、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培养基地,是辽宁省石油化工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基地。目前,已培养出11万多名毕业生,其中大部分已经成为国家石油石化行业的管理及技术骨干。

  学校坚持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确立了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学科专业结构和师资队伍不断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有力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学校占地面积1890亩,总建筑面积53.2万平方米,藏书总量271.6万册、电子文献数据库36个,各类运动场所面积9.27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近2.68亿元。学校设有1个学部和16个学院,现有本科专业52个,全日制在校学生18400人。学校拥有2个联合培养博士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工程(涵盖10个领域)、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翻译(MTI)和艺术(MFA)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高校。

  学校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含硕士领域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4个;建有省级优势特色专业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7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级首批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11个、省级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省级实训培训基地1个、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6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基地1个、省级资源共享课9门、省级视频公开课程2门。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广泛开展,近三年学生在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国家级奖励660多项、省部级奖励1100余项。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3%以上,连续10年获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建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535人,专任教师95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87人,高级职称教师416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292人。学校引进领军人才1人,双聘院士2人、长江学者2人、辽宁省攀登学者1人。现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人,辽宁省特聘教授3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8人、千人层次22人,辽宁省教学名师13人、优秀人才6人、优秀科技人才支持计划7人、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17人,省级高校创新团队3个。

  学校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26个,与抚顺市共同成立了信息技术中心、精细化工研发中心、新能源研发中心、校地产业技术研究院,与中国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寰球工程公司辽宁分公司组建了石油化工联合实验室。

  学校大力实施开放办学战略,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俄罗斯、英国、韩国等17个国家的47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与英国爱丁堡大学等国外知名大学联合开展本科生“2+2、1+2+1、4+1”等培养项目,与美国北伊利诺伊大学等高校开展“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获批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是教育部指定的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单位。

  学校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秉承“问学穿石、修身诚化”校训,传承办学优良传统;坚持用雷锋精神建校育人,总结凝练出“一颗钉”刻苦钻研精神、“一滴水”团结协作精神、“一团火”无私奉献精神、“一块砖”爱岗敬业精神、“一片叶”感恩反哺精神的雷锋“五个一”精神;创建了“百家讲坛”、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校园体育文化节、社团文化节等文化品牌,建有羽毛球、击剑两个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被评为辽宁省先进党委、文明单位、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校园文化建设品牌学校。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确定自己达到学校和专业的招生条件后,在网报时间内进行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2.参加全国统考:

非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时间一般在12月下旬,考前十天左右下载打印准考证。

3.学校复试:

初试通过即达到院校线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在次年3-4月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

4.缴费入校学习:

学校会根据初试复试两次成绩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学校的录取通知按时报道缴费,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课程学习。

 

五、咨询联系

0371-6758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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