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2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为2023年7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2.申请学位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国家卫生管理部门颁发、证书编号为16位)的临床医师。
3.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专业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二、报名、资格审查、入学考试及录取确认
(一)报名流程:提前准备好报名材料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需提交材料(按照以下顺序):
(1)《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必须有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
(3)本科毕业证;
(4)本科学位证;
(5)近6个月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6)近6个月内《学位认证报告》;
(7)政审表。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需提交材料(按照以下顺序):
(1)《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必须有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
(3)本科毕业证;
(4)本科学位证;
(5)近6个月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6)近6个月内《学位认证报告》;
(7)医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交承诺书;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须提交培训证明及承诺书;
(9)政审表。
三、同等学力培养流程
申请人完成现场信息采集确认入册后,应按照培养要求,完成并通过学校课程学习认定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申请阶段。
(一)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
学校组织的课程学习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课程学习结束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成绩合格(≥70分)后获得相应学分。修满本专业课程学分者,可获得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原则上要求自通过录取资格审查起两年内完成校内课程学习,结业证书只显示一级学科)。
(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国家统考)
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并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专业所要求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在中国教育网(网址https://www.neea.edu.cn/)发布。全国统考原则上每年3月份报名,5月份考试,具体安排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当年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三)临床专业能力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需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校视为通过临床专业能力考核。
四、学位授予工作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完成学位课程学习、通过国家统考(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后,可申请进入导师选择、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和学位授予流程。
(一)学位论文
1.导师申请。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包括学校认定的课程考试及国家统考)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导师申请。申请人与导师双向互选,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开题、中期考核以及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2.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必须按学校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自通过开题起至学位论文答辩不低于1年时间。
3.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必须在论文答辩前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二)学术成果发表。申请人应在学位论文答辩前,按照规定发表一定的学术成果方可申请答辩。具体要求查看研究生学院官网学位工作栏目。
(三)学位授予
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按照规定发表学术成果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应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申请学位具体工作按学校当年工作安排统一进行。
五、培养年限
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期为五年,即申请人须在完成第一次缴费起五年内通过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并完成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即2026年录取缴费申请人员,可参加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国家统考,共计4次)。逾期或不合格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五、学费缴纳
1.根据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16000元/生,分两次缴纳,每次8000元/生。具体缴纳时间依据学校财务部门安排,以研究生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第一阶段缴费(课程学习阶段):在录取后缴纳,缴纳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第二阶段缴费(硕士学位申请阶段):依据学校规定,通过学校课程学习认定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缴纳,缴纳后进入导师申请选择及学位授予申请阶段。
2.申请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学习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学业者以及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者,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3.学费缴纳由申请人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至学校财务账户,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收学费。
六、招生专业
临床医学学术: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护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
基础医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放射医学
生物医学工程
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
七、咨询联系

0371-67584756
周—至周五8:30-20:00
邮箱:boshuohu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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